新京报12月17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关某某拒绝服兵役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关某某,男,彝族,曲靖市麒麟区慈营镇人。 2003年1月出生,2025年9月从曲靖市麒麟区入伍,在火箭军某部队服役。关某某入伍后,因怕贫怕劳,产生消极思想,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兵役。经与部队、区征兵办、镇武装部门及其家属多次谈心,了解拒绝服兵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严重后果,仍拒绝他履行兵役义务。 2025年11月18日,关某某被开除军籍。关某某拒绝履行职责服兵役的情况很严重,并产生了不利影响。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严肃性,巩固国防事业发展,警示教育本地区应征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云南省军事工作法条例》等相关劳动法规等云南省有关规定,对关某某因服兵役而给予如下处分:拒绝服兵役: 1、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2025年麒麟区义务兵家属优待四倍罚款,共计54374.4元。 2、不得担任公务员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得被招募或聘用为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 3、在个人户口“兵役状况”栏内永久记录“拒绝服兵役”的情况。 4、自政府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起,该学生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返校手续,两年内不得出境。五、列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不可靠单位联合制裁名单。六、树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其拒绝服兵役及受处分的后果。编辑刘嘉妮新京报12月17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关某某拒绝服兵役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