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书、作家陈亚男)老杨酒后漫步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小区。由于一头雾水,他一个趔趄,撞到了正在同小区散步的老徐。老徐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随后,老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老杨。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老杨向老徐支付了赔偿金。原告老徐称,老杨喝醉了在小区里走路,把他撞倒了。老徐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端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其伤势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老杨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费等费用。被告人老杨辩称:案发当天,他和朋友一起吃饭喝多了,在小区散步时不小心撞倒了老徐。当天,老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他对撞车撞伤老徐感到非常悔恨,同意赔偿老徐的合理损失。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老杨当庭给老徐赔钱。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不存在其他纠纷。法官提醒,在朋友和家人聚会时喝酒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喝酒虽令人愉快,但喝醉了会导致头晕。醉酒的人会失去意识并失去对自己行为的控制。醉酒躺在路边对自身安全来说是一个隐患。喝醉后,他们的行为就失去了控制。爆炸物体并伤害他人是对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威胁。索姆人们可能认为老杨当时喝醉了,不省人事,所以才犯了违法行为。但醉酒并不是逃避民事责任的合法借口。虽然有些人喝醉后可能会出现意识不清,无法清楚认识或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但老杨在喝酒之初是完全清醒的。也就是说,老杨在清醒的时候主动选择喝酒,最终把自己逼入了昏迷状态。所以,他必须为自己的醉酒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暂时丧失意识或者行为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给予适当赔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造成因服毒、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暂时失去意识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醉酒不能免除责任。分居后的失控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形象,还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军新京报讯(记者张静书、作家陈亚男)老杨酒后漫步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小区。他感到困惑,踉踉跄跄地摔倒了。


